涉县连翘,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连翘是一种著名的中药材,具有清热解毒、散结消肿等功效,被广泛运用于现代医学。涉县地处深山,境内河谷纵横,植被浓郁,独特的地理位置,清新的气候和优美的自然环境蕴藏了连翘等丰富道地的中药材资源,被誉为“太行山冀南药谷”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
2016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涉县连翘”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据河北省食品药品检验院检测数据显示,涉县连翘含连翘苷为0.69%,是药典规定(不得少于0.35%)的2.3倍,在中国连翘中排名第一;连翘酯苷A为18.3%,是药典规定(不得少于0.25%)的1.67倍,显微特征及水分检测符合2010年版药典的规定。同时,涉县连翘内重金属及农药残留量等明显低于国家限量指标。
产地环境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属深山区,山高林密,河谷纵横,植被浓郁,属北温带亚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独特的地理位置、适宜的气候,使这里蕴藏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药材资源。被誉为“太行山冀南药谷”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
历史渊源
- 据史书记载:明朝末期,涉县就掌握了连翘的人工种植技术并开始大范围种植,已有500多年的历史。
- 2011年,以涉县连翘为主要原料的科研项目《中药连花清瘟治疗流行性感冒研究》在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 2013年以来,涉县成功创建了涉县以岭连翘种植示范园、涉县富民西山连翘种植示范园和河北华满园连翘种植示范园3个以种植连翘为主导品种的省级示范园。此外涉县连翘还有一家公司进行了有机认证,全县共成功注册了4个涉县连翘的注册商标。
- 2015年,涉县加大了连翘等中药材产业扶持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中药材生产布局山地以连翘、酸枣等木本药材种植和野生抚育为主”的指导思想。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
- 2015年底,涉县连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正式列入河北省质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十三五规划。
- 2016年,涉县政府下发《关于禁止涉县连翘采青的通告》,要求全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做好禁止连翘采青相关工作。
- 2016年6月,涉县柴胡、涉县连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资料正式递交国家质检总局。
- 2016年12月初,涉县柴胡、涉县连翘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委员会技术评审。
- 2016年12月底,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公告对涉县柴胡、涉县连翘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荣誉
- 2016年,涉县连翘在河北省首届中药材产业发展大会上,被评为河北省十大道地药材之一。
- 2016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涉县连翘”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 地域保护范围
涉县连翘产地范围为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现辖行政区域。
-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连翘。
二、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高度400—1500米的山地,土壤类型为石灰性褐土,土壤质地为沙壤土,pH值范围为7.9—8.4。
三、栽培管理
1.育苗。采用种子育苗或扦插育苗。
2.栽植方法。
(1)栽植时间:种子育苗于春季4月中旬进行,扦插育苗于秋季10月中下旬至11月底或春季3月下旬进行。
(2)栽植密度:每公顷不高于3000株。
(3)授粉株比例1:2。
3.施肥管理。
每年使用有机肥每公顷不低于7500千克。
四、采收和加工
(1)青翘:7月上旬—8月中旬,采摘未成熟的青绿的果实。将采收的绿色果实用沸水煮片刻或用蒸笼蒸15分钟,取出晒干。
(2)老翘:10月下旬,果皮变黄褐色,果实裂开时摘下。将采收的黄棕色果实晒干。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青翘:呈狭卵形至卵形,两端狭长,多不开裂。表面青绿色或绿褐色,有2条纵沟和凸起小斑点,内有纵隔。质坚硬,气芳香,味苦。
(2)老翘:呈长卵形或卵形,两端狭尖,多分裂为两瓣。表面棕黄色,有1条明显的纵沟和不规则的纵皱纹及凸起小斑点,内面浅黄棕色,内有纵隔。质坚脆,种子多数已脱落。气芳香,味苦。
2.理化指标:
(1)青翘:水分≤9.0%,连翘苷≥0.16%。
(2)老翘:水分≤9.0%,连翘苷≥0.15%。
3.安全及其它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和其它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专用标志使用
涉县连翘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涉县连翘的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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