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石榴缩略图

大田石榴,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大田石榴色泽绚丽,果形端正,果大皮薄,籽粒晶莹剔透,味甜爽口,籽软核小。果汁富含多种氨基酸和维生素。大田镇以“协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实现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营销和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格局。大田石榴产品取得了农业部的“绿色食品”认证证书。
201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大田石榴”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大田石榴插图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
大田石榴果形大、近圆形,果皮黄绿色着片状红晕,萼片宿存、端正,果皮光洁、中厚,果面有棱。籽粒大、着生紧密、粉红色、马齿状,果粒具放射状晶针。子房隔膜黄白色、质地薄,种子小而软,味浓甜,成熟期较早(8月中下旬)。主栽品种为青皮石榴和突尼斯软籽石榴。

内在品质
大田石榴果实大,单果重≥200克,可溶性固形物、可食率、糖含量高,可溶性固形物≥12%,总糖≥10%,可食率≥50%。

等级分类
大田石榴按重量和质量标准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单果750克以上;一等,单果500克以上;二等,单果400克以上;三等,单果250克以上。

安全要求
大田石榴生产符合NY5086—2005《无公害食品落叶浆果类果品》标准要求。

产地环境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位于攀枝花市东南,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海拔1350—2515米,林木覆盖面积达75%以上,土壤pH值6.3—7.3,水土保持良好,产区夏季长,四季不明显,旱雨季分明,昼夜温差大,气候干燥,降雨量集中,日照长。年平均气温19.7—20.5℃,无霜期达300d以上,年平均降雨量1000毫米,是典型南亚热带气候,十分适宜优质石榴的生产,形成了大田石榴独特的品质特色。

大田石榴插图1

历史渊源

1990年,大田镇开始种植石榴,已有数十年的种植历史。
1991年,大田镇开始大面积种植石榴。
2006年,仁和区人民政府按照攀枝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发布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提出,至2020年园地面积增加至12766.00公顷,调整的方向主要是农业结构调整,加快芒果、石榴、核桃、特色热带水果产业的发展。
大田石榴打响知名度后,市场上开始出现不少假冒大田石榴、坑害消费者的现象,使大田石榴品牌信誉受到影响,给种植户和企业带来了较大损失。2016年05月,仁和区联合市科协开展大田石榴防伪溯源试点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建设,系统于正式启用。
2016年08月27日,攀枝花大田石榴文化旅游节开幕。
2018年,大田石榴丰收,石榴销售“滑坡”的问题,仁和区大田镇党委、政府组织石榴协会、专合组织、种植大户和党员电商们拓宽销售渠道。
2018年09月08日,大田镇举办了以“品阳光石榴 铸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攀枝花·大田石榴文化旅游节活动。

生产情况

2011年,大田石榴大田石榴保护面积1133公顷,年产量7000吨。
2014年,大田镇石榴已发展到1.3万亩,产量达1200万千克。
2015年,大田镇石榴种植面积达1.5万余亩,年产量1.21万余吨。
2017年,仁和区大田镇有石榴1.5万亩,石榴产量1.2万吨,销售收入达1.3亿元。
2018年,大田镇石榴种植面积1.5万多亩,产量达到1.5万吨,产值突破1.2亿元。

产品荣誉

大田石榴取得了四川名优农产品称号,中国绿色食品A级产品称号。
201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大田石榴”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大田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6个村35个组,与仁和区总发乡、啊喇乡、平地镇、大龙潭乡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3′50″—101°51′24″,北纬26°15′2″—26°22′1″。

质量技术要求

(1)园地规划:采用等高抽槽定植,推荐株行距3×4米、2×3米或4×5—6米,也可采用宽行窄株定植。大于25度的坡地不宜种植。
(2)栽培品种:青皮软籽石榴,采用“青皮软籽石榴”优选母株上的枝条进行无性繁殖(短枝扦插)。
(3)定植:大田石榴在一月份(大寒节)前后定植最为适宜。栽苗时先在栽植槽中心挖30厘米见方的土坑,苗直立于穴中,使扦插苗穗桩露出地表3—5厘米,用细土覆盖,浇足定根水。
(4)土壤管理:结合基肥施用,在树冠两侧滴水线下各挖一条沟,常规沟大小为80厘米×50厘米×40厘米,压入绿肥、腐熟有机肥和磷肥。建议石榴园行间间种矮生豆科绿肥,田埂种牧草,草种选择要求短杆或匍匐生的。
(5)水分管理:在石榴萌芽、花芽形态分化期、抽梢、果实发育前期、中、期应适时灌水。推荐15-20天灌水一次。灌溉用水质量应符合DB510411/T002的规定。
(6)施肥管理
(7)修剪和疏花疏果:头茬花挂果不足,可留部分二茬花座果;双生或三生果,只留一个较好的大果;一个枝上结果过多时,壮枝上相距10厘米留一个果;外围多留果,内膛枝少留果。谢花后至果实发育期,剪除防碍果实生长枝叶。石榴幼树定植后选一个直立壮枝,在距地面30—50厘米处定干,其余分枝全部剪除或限制生长,主干选留3—4个分布均匀、生长较一致的枝作主枝,与主干保持45度角伸展,当主枝长40—50厘米时摘心,从主枝上抽生的分枝中选留2—3个侧枝来培养二级主枝。幼树修剪要求以轻剪为主,以便迅速扩大树冠。结果树一年进行2-4次修剪,主要剪除徒长枝、干枯枝、病虫枝、疏除过密枝、交叉枝等,培养好主枝及其延长枝,保留生长势中等的结果母枝,夏剪主要采用摘心、抹芽、疏除旺枝及密枝等方法,并结合扭枝、拉枝、撑枝等措施来改变枝条方向,开张枝条角度,修剪时应注意保持树体平衡,树形以自然圆头形为主。
(8)套袋:在第二次生理落果结束后进行。大约谢花后50—60天开始,套袋前果面宜喷施杀菌和杀虫混合剂及叶面肥1—2次。套袋前,果袋用杀菌和杀虫混合液浸泡消毒,凉干后使用。套袋时封口处距果实基部果柄着生点5厘米左右,封口用细铁丝扎紧。
(9)病虫害综合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改善果园生态环境,加强栽培管理为基础,综合应用各种防治措施,优先采用农业措施、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方法,配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量化学农药,禁用高毒、高残留的化学农药并改进用药技术,降低农药用量。
病虫枝、叶、花、果并集中烧毁.减少传染源。.
(10)采收:根据果实成熟度,决定采收适期,籽粒有较好放射状针芒,即可采收。采收后应及时清洁田园,回收废弃农膜;不用不合标准的水清洗果实和包装材料。采用一果两剪采收,采收搬运过程中避免机械损伤,日暴晒。
采收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商品处理。

大田石榴插图2

专用标志使用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大田石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大田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作者 蜘蛛指南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